育龄期类风湿关节炎用药遵循两个原则
2021-12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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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风湿关节炎(简称RA)是一种累及周围关节为主的多系统性炎症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。该病女性发病率为男性的2-3倍。我国RA患病率约为0.3%,以女性多发,可发病于任何年龄,以30-50岁为发病的高峰。RA虽然不会影响到女性患者的生育能力,但要考虑所用药物对患者本身及胎儿的影响,相对于老年RA患者和男性RA患者而言会更复杂一些。
一般来说,RA女性患者整个备孕、妊娠、生产及产后期间都需要风湿免疫科医生、产科医生、儿科医生等的共同努力,针对RA患者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。
治疗RA的药物有如下几类:第一类就是糖皮质激素,可用于RA妊娠期的治疗;第二类就是非甾体类抗炎药,孕期尽量不推荐使用;第三类就是改变病情的药物,其中包括化学药物和生物制剂。
对这类患者用药,是依照现有基于循证医学的临床实践指南来用药的。具体来说,对育龄期RA患者用药需要遵循两个原则,首先,要明确药物对大人是否有害,对RA患者的病情是否有好处;其次,要确定对胎儿没有大的损害,尤其到后期,要考虑药物可能影响到哺乳期。
在不同时期,选择用药是不太一样的。如果病人怀孕了,孕早期如病情稳定无需调整用药。如果到了中后期,一部分病人病情有所加重,需根据病情,会做药物上的相应调整。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适当选择一些药物,例如糖皮质激素,因为小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对病情控制比较有效,对胎儿影响也很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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